风筝和放风筝活动有两个不同的含义,但它们都属于大文化范畴,又超越了这个范畴。因为它已发展成为内、外事交往和经济交流的媒介和桥梁、纽带。所以它的属性是不好用几句话来概括的。
从历史资料看,风筝在我国古代常被作为一种工具。首先用于军事。鲁班发明木鸢并非用来玩赏,而是用以侦察宋国的军情,《鸿书》中记载“公输般为木,以宋城”,楚汉相争时“汉高祖征陈稀,韩信作纸鸢放之,以量未央宫远近,欲穿地入宫中”;梁武帝时“侯景围台城,简文尝作纸,飞空告急于外,召来援兵”。到了明代,随着火药的发明,人们在风筝上绑装炸药,用四只以上大起火作动,当风筝飞至敌营上空时,盘香点燃导火索,引爆火药,攻击敌方。可见在古代风筝常被用于军事上作为侦察、测量、报警的工具或直接作为进攻武器(在中国科学技术馆中,陈列的“神火飞鸦”,就是风筝用于军事的佐证)
随之,人们又发现了放风筝的医疗保健作用,所以风筝又成为健身工具。宋代李石在《续博物志》中说“春日放,引丝而上,今小儿张口仰视,可泄内热”;清代《燕京岁时记》中也说“春时儿童放风筝升空,最能清目”;现在像太原麦景老人自幼把放风筝作为健身活动,85岁高龄还来谁坊参加风筝比赛的事例不胜枚举。综上所述,风筝在历史上已表现出了它具有“军事、娱乐游戏、科学实验、医疗保健工具的本质属性。”
二是风筝具有装饰性。人们称赞传统风筝说“飞到天上是风筝,挂在墙上是年画”,这绝非夸张。现在很多家庭都在客厅正墙和卧室床头上挂上一只、燕、蜻蜓或金鱼风筝,显得生机盎然。据说马来西亚的许多华人家庭在室内挂起龙头蜈蚣以显示炎黄子孙的威严,并有很好的装饰效果。在风筝的发展创新中,如何增加它的造型美和装饰美,使风筝进入更多的家庭,占有更大的位置,也是一项值得研究的课题。
三是风筝具有礼品性。由于风筝是一件工艺美术品,再处以精美的包装,不失是一件馈赠亲友的高档次礼品。很多旅客和公务人员到潍坊来,带回一只礼品风筝,也是一种愿望。从外地市场看,近几年各种盒装的礼品风筝销售量日益增大。所以说风筝的礼品性越来越明显,这也有助于风筝事业的发展。
四是风筝具有广告性。风筝作为产品广告飞上蓝天,是首先出现在潍坊风筝会上的新事物,是其他形式的广告不能替代的。
版权所有©:潍坊工美风筝集团-潍坊工美风筝博物馆 鲁ICP备15031105号-11
地 址:潍坊市向阳路卧龙街潍坊工美大厦
电 话:0536-8328066 / 8321678 手 机:13853633869